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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9日上午,上造临汾市人。谣山
对此,西襄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汾网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警迅即查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博眼为了吸引眼球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
山西警方提示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36岁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不恶意造谣、公民上网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该贴发出后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经批评教育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表示担忧。到案后,主动写下保证书,同时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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